新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串岗。
2 、上班时间要佩戴胸牌,有部门规定制服的窗口工作人员要穿着制服。
3 、工作时间提倡讲普通话,语调要柔和,不要高声说笑。
4 、接待服务对象,要使用“您好”、“请稍候”、“对不起”、“别客气”“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5 、面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意见和批评,要耐心倾听,认真解释,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任何争执。
6 、不准以上班时间未到或已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办事人员的办事要求。
7 、上班时间,不准在大厅窗口用餐,不准从事玩游戏、打扑克、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带小孩在窗口上班。
8 、上班期间,不准长时间会客,外来办事人员不得进入窗口办公区域内。
9 、清理好办公区域卫生,做到办公岗位整洁有序,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0 、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索、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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