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动态
▲中心制定出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今年上半年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过调研并与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后,制定出台了《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目前该办法已由县政府办以干府办字 [2008]102文件印发。该办法规定:从今年6月起新干县基本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统一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一表收费、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的联审运作模式,中心管委会成立联合审批办公室。同时,该办法还对联合审批的工作要求、实施程序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确保该事项的联合审批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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