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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治档。
  2、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组织档案检查,监督、协调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场的档案业务工作。
  3、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档案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全县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
  5、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制订全县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人员培训工作。
    6、指导和监督新干县档案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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