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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任务: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
定,推动新干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版权所有: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政府 制作维护:新干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