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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能 |
| 1、县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有”新人;积极配合家庭和社会抓好学生的校外教育,努力创造条件办好家长学校;切实抓好师德教育,坚持教书育人,提倡为人师表,用模范行动影响和哺育一代人。 |
| 2、团县委——以“做新世纪合格接班人,当现代化可靠后备军”为主题,组织开展有利于下一代成长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道德和前途、使命教育,抓好青年科技创新和“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和青少年素质拓展计划,开展少先队体验教育,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
| 3、县妇联——宣传贯彻《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抓好小公民道德建设;组织实施好“春蕾计划”,帮助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女童重返校园;抓好幼托教育,维护儿童特别是女童的合法权益。 |
| 4、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文化市场的整顿和管理,从源头上堵截毒害青少年的“精神鸦片”;抓好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为他们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和文明、清新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青少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和经验,弘扬正气,倡导新风。 |
| 5、县司法局——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教育,重点宣传好《宪法》、《义务教育法》、《予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予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采取多种形式配合社会和家庭,帮助、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 |
| 6、县民政局——配合社区做好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和管理,组织老人开展“老少共建”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发扬“扶贫济困”、“行善积德”的优良传统,为孤、残、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排忧解难;同时,做好社会上弃婴的领养、安抚工作。 |
| 7、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为青少年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同时,抓好对青少年服刑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
8、
县总工会——加强对青年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教育,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育下岗青工转变就业观念,广开谋职门路;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好他们的代言人。
9、县人事劳动局——广开就业门路,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交流工作,以及下岗青年职工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同时,为外出打工的青年尽力提供信息、维权等项咨询服务。
10、县文明办——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公德和文明礼貌教育,组织青少年积极参加“学英模、做好事”和全民创卫等公益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努力养成“争做文明事、争当文明人”的良好社会风气。
11、县卫生局——加强对青少年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同时做好儿童的防疫、保健工作,不断提高下一代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
12、县财政局——确保安排用于全县青少年教育和开展活动的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专项经费向我县倾斜,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排忧解难。
13、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会同县关工委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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