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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评议监督电话:0796-7138690 |
| 工作职能 |
| 1、
根据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大力推进体育改革,研究制订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和目标,拟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
| 2、
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的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门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
3、
制定体育后备人才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抓好县少儿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搞好体教结合;组织选拔队伍参加省、市的重大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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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订全县性的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全县性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组织、指导运动会及其他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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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制订全县群体性体育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指导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和体育活动的开展。 |
| 6、
制订全县体育事业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 7、
制订全县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地建筑计及管理。 |
| 8、
组织全县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体育教练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评、推荐,组织全县各项目裁判员的培训、考核、等级申报、审批和运动员等级的申报工作。 |
| 9、
组织指导全县体育宣传和体育科研工作。 |
| 10、
利用体育自身优势,借助体育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兴办体育产业,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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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资格审核和业务指导。 |
|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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