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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 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安排部署 , 制订全县宣传工作规划和提出宣传思想文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方向 , 指导全县基层党委的宣传工作和宣传文教系统制定政策、规定;协调全县宣传文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
  2、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3、 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
  4、 负责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 。
  5、 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工作和文化工作,把握舆论导向,管理文化市场,对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
  6、 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县文联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
  7、 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对县教育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
  8、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
  9、 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县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
  10、 按照规定管理宣传系统的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并对基层党委宣传委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联系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全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主管全县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
  11、 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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