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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能 |
| 1、负责县委重要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稿、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和日常文书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办公部门秘书业务的联系和指导。 |
| 2、根据县委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对全县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的中心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报送工作,承办领导批示信息的催办落实和反馈工作。 |
3、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县委扩大会议、县委工作会议、全县乡镇场党委书记会议等会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委领导组织实施会议的各项决定;负责中央和省、市领导来本县视察的有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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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检查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各乡镇场党委对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的有关专报和县委决议事项以及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件的查办、催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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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负责保密工作。 |
| 6、负责对台工作。 |
| 7、负责县委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房产、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水电供应和财务管理等;负责办公室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
| 8、负责抓好办公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
| 9、负责新干宾馆的人事管理工作。 |
| 10、协助做好县委接待来宾的有关联络工作。 |
| 11、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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