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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 负责处理上级党政组织文电的呈(传)阅工作;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农林场,以及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报送县政府的文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
  2、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
  3、 负责县政府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的决定,检查执行情况 。
  4、 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农林场,以及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对上级党政组织文件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
  5、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和信息,并提出建议 。
  6、 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农林场工作 。
  7、 负责与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各群众团体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
  8、 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
  9、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旅游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全县旅游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统计工作 。
  10、 按照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负责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侨务工作的统筹协调 。
  11、 负责县政府权限范围内各种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和授权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
  12、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
  13、 负责县政府机关党务工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4、 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保密和档案工作。
  15、 负责管理机关事务工作 。
  16、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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