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江西新冠箱包皮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冬)存在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消防泵(室内消火栓系统设施不符合要求)、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等4项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规定,现将江西新冠箱包皮件有限公司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为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现督促该企业按要求在2021年3月1日前将整改项目全部完工,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新干县箱包皮具产业促进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