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农机购置补贴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
三、申请条件: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的本县人或在本县从事农业开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办理材料:1.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2.农用机械发票3.农村信用社存折或银行卡4.整机、发动机合格证5.整机、发动机号码拓印膜
五、办理流程:预约—申请—受理
六、办理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金川中大道52号农业农村局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受理窗口
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40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796-7136543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796-26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