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效办发 [2006]3号
关于对县直机关效能建设督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单位效能办:
3月27日至29日,效能办组织36名效能监督员分成6个督查小组,对县直118个效能建设考评单位的机关上班纪律、“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窗口服务部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全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驾公车、重点产业、项目工作前期准备工作等方面进行了集中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反馈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紧紧围绕今年全县机关效能建设总体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督查措施,效能建设呈现出了常抓不懈的喜人气氛,总体情况较去年有明显改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力度大。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后,各单位能够及时召开了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传达学习。一些单位在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及时调整了单位效能办领导小组成员 ,充实了领导力量。多数单位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有些单位还专门成立了效能督查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如国税局、教育局、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等。
二是工作部署迅速。一些单位会后能够围绕全县的工作目标,及时研究布署全年的效能建设工作,切合实际地制定本单位的效能工作意见、“效率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并根据全县重点产业、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落实有关负责人员和制定产业、项目进度安排,目前多数单位已将部门工作方案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做到坚持挂牌上岗,人员去向明确,严格上班签到制度,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上班纪律,窗口服务场所秩序井然,基本上没有发现上班不在状态、服务态度不好等影响机关形象的现象。单位效能办能够经常性加强监督检查,做好督查记录。
做得较好的单位有:物价局、县直机关工委、纪委监察局、农业局、交通局、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人劳局、社保局、医保局、检察院、房管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供销社、质监局、建设银行、安监局、教育局、广电局、公安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城投公司等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一些单位领导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单位效能办工作抓得不实,一些条管部门尤其表现突出。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挂牌上岗坚持不够,一些单位领导和人员调整后,没有及时制做工作牌;县委、县政府院内少数单位上班纪律有所放松;一些部门单位去向牌没有或标识不明确,如海事处经常无人在办公室上班、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综合办公楼三楼领导办公室没有标志牌,群众反映办事不便;少数单位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不够迅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效率提升年”活动内容宣传不够,各项工作落实不够迅速,有些单位领导口头上说进行了传达,但会议记录本上没有记录,工作人员不了解;单位效能办活动开展不够经常,有关材料没有按照要求报送。
三、几点要求
此次督查是今年组织的第一次集中督查,主要是起到宣传造势的作用,下一阶段效能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着力开展好“效率提升年”活动,抓好重点产业、项目的建设,切实完成今年效能建设工作目标。针对督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总责,要采取措施加强开展“效率提升年”活动和开展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真正使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掌握活动内容。单位主要领导要从自己做起,率先垂范,不断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要对照要求找差距。 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情况,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文件,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尽快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3、要 加强单位内部效能监督工作。 各单位效能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单位的 机关效能“四条禁令”的 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产业、项目责任人员的管理,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严格按照 《新干县影响优化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干办字[2005]116号)作出处理,确保政令畅通。
新干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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