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督查信息
 

 

干效发 [2007]4号

 

关于对万国鹏同志给予效能告诫的决定

 

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的通知》(干办字 [2006]152号),2006年 12月31日上午,全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在影剧院召开,会议通知明确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参会,且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迟到、缺席。 原桃溪乡党委书记、现任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的万国鹏同志 未经请假,擅离岗位,不按通知要求参会,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于 2007年3月5日进行了通报(干办字[2007]29号)。按照中共新干县委、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新干县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的通知》(干字[2005]12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的通知》(干办字[2005]31号)的规定,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万国鹏同志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希望全县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各地、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新干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