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 江 乡 简 介
 
  一、溧江乡概况

  溧江乡位于县城北郊区,东连桃溪乡,南邻神政桥乡和金川镇,西靠赣江,与荷浦乡隔水相望,北接大洋洲镇,乡域东西长 12.8公里,南北宽11.9公里,总面积100.5平方公里,现辖10个行政村,88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16839人,镇区人口723人,总人口17562人,全乡共有耕地37217.2亩,其中水田32814.2亩,旱地4403亩。境内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京九铁路、105国道、赣江水路成“川”字形贯穿全乡,素有“粮仓、经作区、万亩西瓜之乡”之称。

  全乡农业上主要农产品以优质水稻、生猪、竹木为主。年出栏杂交生猪近 4万头;以松、杉、毛竹为主的林地面积8.4万亩;以黄姜为主的中药材面积1万亩;全乡共有大小水库37座,总面积3000亩,常年平均水温15.6 ℃,大部分水库实现了“岸上种果、岸边养猪、水上养鸭、水中养鱼”的立体开发模式;有高产良田面积 3.2万亩,其中西瓜面积1.2万亩,有以杂交扬梅、草莓、板栗、井冈甜柚为主的优质果园面积3054亩。

  溧江乡在县城南、城北工业园中自行开发了两个“乡工业园”总面积 200余亩,其中城北工业园140亩在我乡境内,离县城3公里,现已投资420万元,完善了“五通一平”,是投资兴办轻纺、化工、冶金、建材等企业的理想之地。全乡乡企民营企业主要有:新干县鑫盛良种养殖场、新干溧江苗苗养猪场、新干花园夹心板厂、新干金利金属制品厂、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佳伟彩灯厂、江西雄振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百惠铸钢结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干县新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干奥宝制衣厂、庄里、桃湾轮窑场以及10多家大型大米加工厂。

  全乡经济发展迅速。 2001年全乡农业总产值达6760万元,增长3.9%,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580万元,增长21%,乡镇工业总产值达4182万元,增长12.8%,引进区外资金360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2万美元,财政总收入完成319.22万元,增长16.5%,农民人均增加100元。2002年全乡农业总产值达6900万元,增长2.1%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6699万元,其中完成工业总产值5019万元,增长20%,引进区外资金2830万元,引进境外资金34美元,财政总收入完成404.45万元,增长26.7%,农民人均增加100元。2003年全乡农业总产值完成7093万元,增长2.8%,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8042万元,增长20%,乡镇工业总产值完成6004万元,增长19.6%,引进省外资金6492万元,境外资金91万美元,财政总收入完成503万元,增长24.4%,农民人均收入达2693元。

  二、溧江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用地

(一)购地:凡在我乡境内(包括乡工业园内)已完善了“五通一平”的土地,按每亩3万元的价格,以出让的方式企业可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企业主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作价入股与其他企业合作。

(二)赠地:凡在我乡购地办企业的客商,在我乡从该企业投产第一年每上交税金20万元,由受益单位奖励企业1亩购地款;第二年以后则按每年度新增税金20万元,由受益单位奖励企业1亩购地款,至奖励全部购地款为止。

(三)租赁:闲置厂房每年每平方米租金不超过36元,空地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12元。

  2、收费

(一)企业登记收费:

A、企业开业:工商500—1500元/户,税务40元/户,企业代码258元/户。

B、企业变更:工商100元/户,税务40元/户,企业代码100元/户。

C、企业年检:工商50元/户,代码90元/户。

(二)电费:工业用电0.53元/度,大工业用电0.44元/度。

(三)水费:工业用水1.15元/吨

(四)凡在我乡工业园区或境内落户企业实行“只收税,不收行政事业性规费及基金”的政策。

  3、税收

(一)增值税: 企业先按国家税务法规依法申报纳税,年终根据企业年纳税总额的 15%奖励给企业。

(二)所得税:企业先按国家税务法规依法申报,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乡属财政受益部分全额反还,第三、四年乡属财政受益部分减半返还。五年之后,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三)企业地税前三年全免,第四、五年减半征收。

  4、服务

(一)凡来我乡落户企业,乡招商办在一星期内免费负责办理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工本费由企业承担。

(二)凡来我乡落户企业,由县委、县政府对企业签发“保护牌”,杜绝一切外来人员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三)凡来我乡落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可为企业股东申请办理吉安市客商证(绿卡)。

  5、其他

(一)对在本县创获省级著名商标或国家级驰名商标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10万元。

(二)对介绍、引荐外商来我乡投资的中介人,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的0.8%进行奖励;引进境外资金的,按每引进1万美元奖励1000元人民币的比例进行奖励。

(三)若我乡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低于吉安市、新干县两级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则按市、县政策执行;若高于的按我乡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 0796—2881116 0796—2611319

   三、主要领导联系方式  

   聂国龙 乡党委书记 13970455185

   邓兴勇 乡长 135079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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